姚秀芬与姚嘉系姑侄关系,因公房承租发生纠纷。姚秀芬将此案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。高夜律师代理姚嘉出庭应诉。认为,双方所争议之房屋,已由当地房管部门变更了承租人,该案已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,应作为行政案件处理。且房管部门将原承租人变更为姚嘉,并未侵犯原告的利益,故其起诉无理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