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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经济纠纷
 
王明馨与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

 王明馨原系国有企业中汽进出口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,任该公司所属展示公司经理。王因与公司个别领导关系不睦,在到退休年龄后,该公司拒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和发放退休金,前后达五年之久。王长期投诉无门。高夜律师认为,王与中汽进出口公司的关系应由劳动法调整。遂代其申诉至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。并针对中汽进出口公司的答辩意见,指出,本案虽历经五年,但并未过仲裁时效。因为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,不受仲裁时效限制,而退休金的发放系以办理退休手续为前提,故亦不存在超过仲裁时效问题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经审理,裁决中汽进出口公司立即为王办理退休手续,支付退休金,并向王支付应发工资25%的赔偿金。中汽进出口公司不服该裁决,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驳回了其诉讼请求。

来源:      时间:2008-4-14 14:43:29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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